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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路政宣传月”活动策划

2022-05-06 22:39:01实用文档

篇一:2022“路政宣传月”活动策划

一、活动目的

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公路路政管理环境,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分局成立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省公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宣传方式

(一)利用分局办公大楼LED屏进行滚动宣传、标牌等进行宣传,进一步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意义、政策。

(二)结合平安公路创建活动,加强与沿线乡镇政府、村组的联系,取得他们对路政工作的支持,加大对沿线村镇群众的宣传力度,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三)走访沿线乡(镇)、街道、村委等各级相关部门,利用乡(镇)、街道、村委宣传窗宣传。

(四)走访砂石厂、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等源头,组织宣传超限超载相关政策和法规。

(五)为增强宣传月氛围,在国、省、县道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横幅,利用路政巡查车在沿线开展流动广播宣传。

(六)送法下乡镇,一是要利用公路沿线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公路路政管理的咨询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公路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当地村委广播宣传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和宣传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以各种形式(摄影、摄像等)做好活动记录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做好总结,评估活动效果,并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篇二:2022“路政宣传月”活动策划

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路政宣传工作,进一步展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工作成果,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____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明电﹝20____﹞1号)有关部署,结合“____国评”公众满意度评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____精神,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诉求,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路政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我市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____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一个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6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有效整合所属相关单位资源,明确宣传经费和机制,细化宣传任务和工作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____年5月7日至31日。各单位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结合____届世界遗产大会龙岩考察线路整治、全国“____五”干线公路整治、“两高”沿线公路环境整治等综合整治行动,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____年6月1日至10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优化日常宣传工作,健全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三、宣传内容

(一)服务疫情防控,展示新形象。将路政宣传活动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起来,选树一批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在抗疫一线、路政与治超工作以及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讲好路政故事,致敬新时代“抗疫战士”“公路卫士”“服务标兵”,用鲜活生动的事迹感染人、引导人、激励人,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榜样,争做先进、担当作为,巩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展示路政管理工作成效。

(二)宣传路政业务,展示整治成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公路管理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路政宣传活动与近期开展的路域整治、安全隐患大排查、道路货运安全及公路安全整治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展现整治过程难点、亮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展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工作成果,提升公众认可度、满意度,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

(三)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路政工作。公路管理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各类业务事项、政策依据、办理流程、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管理流程全公开、许可过程全透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统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解读政策法规,深化普法释法。各交通执法大队、路政许可所要将路政宣传活动与普法释法结合起来,从治超联合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涉路施工许可、路域环境治理、公路安全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措施入手,重点讲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措施。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____〕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____〕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____〕117号)等文件和相关解读文章。

三是《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____〕 2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闽交政法〔20____〕16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交政法〔20____〕 14号)等。

(五)突出社会需求,推动工作转型。将路政宣传活动与服务社会需求结合起来,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代表的相关诉求,听取对路政管理工作的呼声,宣传解读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将路政宣传活动作为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推动路政管理工作转型发展。

四、活动方式和措施

(一)整合资源,强化宣传影响。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充分整合现有设施资源,在重点公路、桥梁、案件处理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超限检测站、养护道班等场所,发放爱路护路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摆放政策法规宣传板,方便司乘人员了解公路管理相关政策。利用电子情报板、电子宣传屏,宣传车等设备,发布和播放宣传内容,展示交通良好形象。利用五月份中小学校复学时机,开展路政知识进校园活动,营造浓厚的路政宣传氛围。

(二)树立标杆,突出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汇总本地区在路政、治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工作团队及典型事迹,选树一批疫情防控的“抗疫战士”,爱路护路、严格规范公路文明执法的“公路卫士”和大件运输许可的“服务标兵”,组织开展学习和宣传,在全行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身边先进典型和行业标兵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善用基层一线的生动案例和感人事迹开展宣传,展示行业良好精神风貌。

(三)严管严控,净化执法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加强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坚决整治违法超限超载、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等涉路违法行为,不断增强“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效。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向社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排查和治理对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和在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題,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例,以真人真事谈路政抗法,増强震慑效果,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和信赖,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创新方式,扩大宣传传播。要借助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等优势,打造“互联网+路政宣传”新模式,建立和完善“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发挥好微信、微博、自媒体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作用,依托微信群、朋友圈、APP等新平台,大力推广“线上宣传”活动,将公路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先进典型、服务事项等,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文章、短视频和微电影等路政宣传作品,有针对性地进行推送,鼓励群众转发和分享,提高路政宣传覆盖面和亲和力。有条件地区可以组建短视频团队,开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通过直播、录播等方式,充分展示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工作细节,大力宣传抗疫一线、爱路护路和规范公路文明执法的先进典型、增强公众认知和认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五)突破思维,提升行业认知。突破以往“走进”思维,通过邀请媒体记者,企业代表、沿线群众等,通过“跟队行动”、“驻站体验”或利用线上方式到超限检测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执法服务现场,亲身体验、深入报道路政管理工作。主动联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邀请有关负责同志走进电视台、广播站,与群众,听众互动,宣贯解读政策,介绍政策背景,争取最广泛支持。

(六)深入调研,聆听社会需求。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主动深入辖区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站场、等地进行走访调研,发放宣传材料,宣贯路政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各方在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倾听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大件运输“一对一”主动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改进路政管理工作,提供更高质量的便民服务,进一步巩固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谭学平副局长为组长,陈文昌、刘远鹏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整体部署和指导。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把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作为迎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谋划和部署,进一步提高“宣传就是战斗力”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宣传经费,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效。

(二)加强资源整合。各单位加强对所属部门资源进行协调管理,将多股力量拧成一股,共同做好路政宣传工作,调配人员创建一支懂政策、善讲解、会沟通的宣传队伍,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主动发声的勇气和正面宣传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监督指导,调动地方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鼓励系统上下、行业内外积极参与路政宣传工作,靠前指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本地区“特色动作”、“自选动作”。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宣传热情,将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纳入路政管理工作考核,奖优罚劣,强化引导。

(四)加强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宣传措施,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主动与媒体沟通合作,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宣传工作交流,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宣传矩阵,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为做好活动推进和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一名路政宣传工作联络员(含联系方式),“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6日和6月12日前上报市局法规科。

篇三:2022“路政宣传月”活动策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路路政法治化建设,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工作总要求,以“保防疫、保畅通、保运输、保稳定”为核心,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活力的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共治,为公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内容,充分认识党中央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关爱,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做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的信心决心。

(二)宣传保通保畅政策。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等公路保通保畅政策文件;结合网民留言、电话投诉、网络舆情等反映集中的问题,撰写答复口径、解读文章,答疑解惑,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无阻,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宣传便民服务举措。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基层一线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保护等工作,宣传公路路政抓防控、保畅通、守安全、惠民生等生动实践,展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线窗口“应开尽开”、拥堵路段疏堵保畅、优化司乘人员出行服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公路安全运行防线等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宣传安全生产要求。重点聚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有关安排,宣传解读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业务流程,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坚持问计问策问需。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运企业、货车司机和沿线群众新需求,结合路政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网络调查、视频连线、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的相关诉求,听取各方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解读保通保畅、治超执法、大件运输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计划筹备阶段,2022年4月23日至30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总结借鉴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四、活动方式

(一)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监督。结合路政巡查,组织力量对高速公路关闭关停收费站和服务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反弹现象。重点复核继续关闭关停的收费站和服务区是否确因疫情影响并按规定程序批准,是否属于擅自关闭关停收费站或服务区、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是否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临时关停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是否保留了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等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

(二)开展畅通“微循环”巡查。结合路政巡查,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到乡镇政府、村居组织、集镇路段,深入宣传科学精准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讲清“四个严禁”的政策规定,重点复核是否擅自阻断或关闭普通公路,是否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多个防疫检查点,是否落实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的通行管理措施,是否存在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等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确保打通城乡物资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畅通,服务春耕备耕。

(三)优化提升“暖心”服务活动。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具备条件的场所,科学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为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因疫情滞留在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的司乘人员,尽最大努力提供送水、送餐等暖心服务。积极推动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四)加强妨碍通行问题查处。对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进行监督,纠正落实不到位问题,巩固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聚焦川藏铁路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选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中典型案例,通过现场直播、微电影等方式,向公众展示大件运输许可、护送等服务。借助12328、“前路无限”小程序等渠道,收集本地区治超、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合法运输“前路无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开展“主动走访”活动。加强与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通过政策宣贯、业务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困难和群众需求,优化调整服务措施,促进路政管理服务转型。特别要精准对接辖区内重点装备制造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许可申报、路线勘测、通行监管等专业化咨询,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利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组织精干高效队伍,制定可行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经费,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络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业务培训,优化专(兼)职宣传团队,开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激发基层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本地区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为今后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详见附件),连同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部。活动过程中,相关宣传素材可向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国公路”“中国交通”“中国路网”等媒体投稿,部将对投稿及刊发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

篇四:2022“路政宣传月”活动策划

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路政宣传工作,加强公路管理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展示我队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维护路产路权等工作成果,结合大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围绕当前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活动筹备阶段:20____年5月9日前。细化宣传活动方案,落实宣传任务和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组织实施阶段:20____年5月10日-5月31日。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开展集中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总结提升阶段:20____年6月1日-6月5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相关建议,健全路政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三、宣传内容

(一)服务疫情防控,展示行业新形象。讲好路政故事,宣传活动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起来,选树一批“抗疫战士”“公路卫士”“服务标兵”先进典型,用鲜活生动的事迹感染人、引导人、激励人,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展示路政管理工作成效。

(二)解读政策法规,深化普法释法。将路政宣传活动与普法释法结合起来,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____省农村公路条例》《____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____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解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___〕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____〕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____〕117号)等文件,重点讲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措施。

(三)宣传路政业务,规范路政工作。将路政宣传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公开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各类业务事项、政策依据、办理流程、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管理流程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突出社会需求,推动工作转型。将路政宣传活动与服务社会需求结合起来,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代表的相关诉求,听取对路政管理工作的呼声,将路政宣传活动作为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推动路政管理工作转型发展。

四、机构组织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大队成立“路政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支部书记、大队长____X

副组长:副大队长、办公室主任、

安全法制股股长____X

成员:工会主席、

机动中队中队长____X

巡查一中队中队长____X

巡查二中队中队长____X

巡查三中队中队长____X

新政治超检测中队中队长____X

金城治超检测中队中队长____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法制股,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拟定、统筹协调、数据统计、监督考核等工作。

五、活动方式

(一)整合资源,强化宣传影响力。各股室、中队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在超限检测站、大队办公室等区域,发放爱路护路宣传册,悬挂宣传语,摆放政策法规宣传板,方便司乘人员了解公路管理相关政策;在全县范围内的重点路段等地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路政宣传车等设备,发布和播放相关宣传信息,展示交通良好形象。

(二)创新方式,扩大传播力度。各部门、中队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利用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等特点,打造“互联网+路政宣传”新模式。建立完善“两微”宣传平台,发挥好微信、微博的作用,充分展现路政人员文明执法良好形象。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以音、视频案例教材为重点,讲好路政管理故事,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共治。

(三)主动走访,提升宣传表现力。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由大队领导亲自带队,机动中队车辆作为宣传车,安全法制股、综合办公室及各中队参加,深入公路沿线乡镇、企业、学校、社区、农户、单位等广泛深入地普及路政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了解路政、支持路政、关心路政。

(四)严格执纪,增强公信力。各股室、中队要向社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排查和治理对货运车辆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例,以真人真事谈路政执法,增强震慑效果,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和信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中队要高度重视,把“路政宣传月”工作作为我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及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路政宣传月”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路政管理的长效宣传机制,深入有效地开展路政宣传活动。

(二)创新方法,统筹推进。各部门、中队要紧密结合各自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不断提升公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爱路护路意识。

(三)强化监督,认真总结提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部门、各中队应以各种形式(摄影、摄像等)做好活动记录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建立宣传档案,及时总结经验。在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中队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材料报安全法制股汇总。

篇五:2022“路政宣传月”活动策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路路政法治化建设,推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工作总要求,以“保防疫、保畅通、保运输、保稳定”为核心,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活力的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共治,为公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内容,充分认识党中央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关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做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的信心决心。

(二)宣传保通保畅政策。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____〕67号)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以及部、省开展限高限宽设施及检查卡点专项整治等公路保通保畅政策文件;结合网民留言、电话投诉、网络舆情等反映集中的问题,撰写答复意见、解读文章,答疑解惑,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无阻,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宣传便民服务举措。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基层一线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保护等工作,宣传公路路政抓防控、保畅通、守安全、惠民生等生动实践,展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线窗口“应开尽开”、拥堵路段疏堵保畅、优化司乘人员出行服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公路安全运行防线等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宣传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全省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经验和整治成果、高速公路车辆“一键救援”服务等相关内容。

(四)宣传安全生产要求。重点聚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有关安排,宣传解读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大件运输管理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业务流程,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坚持问计问策问需。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运企业、货车司机和沿线群众新需求,结合路政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网络调查、视频连线、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的相关诉求,听取各方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解读保通保畅、治超执法、大件运输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一)计划筹备阶段(2022年4月28日至30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在总结借鉴历年路政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工作联络人(扫描附件2二维码进工作群),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活动方案于2022年5月5日前报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厅政务微信、《湖南交通》杂志等平台,以及中国交通报等主流媒体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省公路事务中心要对科技治超、限高限宽设施及检查卡点整治、大件运输等专项工作进行宣传,并协助省厅做好宣传月有关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企业、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单位等要积极配合,按照市州交通运输局活动方案要求,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电子显示屏、路政宣传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活动总结(含活动图片、影像)材料于6月1日前报省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后,于6月5日前形成总体报告报厅。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千方百计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行,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打通城乡物资配送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省内物流供应链畅通,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畅通。

(二)优化提升“暖心”服务活动。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具备条件的场所,科学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为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因疫情滞留在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的司乘人员,尽最大努力提供送水、送餐等暖心服务。同时,对我省正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等内容进行宣传;加大对我省高速公路“一键救援”服务的推广和宣传,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积极推动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三)开展限高限宽设置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活动宣传。对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进行“回头看”,纠正落实不到位问题,巩固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聚焦国、省重大建设项目,选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中典型案例,通过现场直播、微电影等方式,向公众展示大件运输许可、护送等服务。借助12328、“前路无限”小程序等渠道,收集治超、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合法运输“前路无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宣传。各地在突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集中力量攻坚”“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原则开展整治的同时,既要做到公正执法,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依法严管重罚,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又要注重柔性执法,实现监管力度和服务温度“双提升”,通过改进执法方式,积极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通过耐心讲解保护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大力宣传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推动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五)开展“主动走访”活动。加强与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通过政策宣贯、业务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困难和群众需求,优化调整服务措施,促进路政管理服务转型。特别要精准对接辖区内重点装备制造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许可申报、路线勘测、通行监管等专业化咨询,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利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组织精干高效队伍,制定可行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经费,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络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业务指导,优化专(兼)职宣传团队,开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激发基层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各市州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为今后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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