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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和农民信贷问题研究

2021-05-28 21:25:01毕业论文

一段时间以来,数字普惠金融理念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顺应数字时代的客观要求,是解决农民信贷难的重要契机。

数字普惠金融的背景与由来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在宣传小额贷时提出并被广泛运用的词汇。其含义大致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尤其是贫困、低收入人员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随后,世界上各种研究机构,对普惠金融作出了不同的理解,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将普惠金融定义为:家庭和企业能够方便得到和有效使用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必须是有担当的和可持续的,并受到良好的监督。到2016年,二十国集团(C20)峰会在中国杭州召开,数字普惠金融被列入重要议题。在中国的推动下,峰会制定了《(C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及29项具体目标,鼓励各国制定国家行动计划,以发挥数字技术为金融服务带来的巨大潜力,通过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推动包容性经济增长。2006年,普惠金融理念引入我国。经过十年打磨,普惠金融在我国落地发芽生根开花结果。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体现了共同富裕和可持续性原则。金融普惠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和低收入人群等。国家将金融普惠到如此具体的群体和范围,再次向全世界证明,中国政府倡导引领的(C20)杭州峰会精神的责任、担当和作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相当一部分地区欠发达,“三农”经济发展滞后,农村金融空白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加之农民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较高,非正规金融带来的监管难度大,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因而,发展普惠金融,是缓解金融资源矛盾,促进解决农民信贷问题的新思路和方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深远。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民信贷问题的困境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崛起,给我国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也深刻影响着金融行业的变革。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正应用于农村普惠金融实践。但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金融数字化普及率低、结构单一、网点少一是普及率低。在农村,部分人对手机支付、购物、缴费等操作不熟悉,习惯于现金交易,多功能的数字化工具推广困难,数字化金融服务率偏低。二是经营结构单一。在大部分地方,农村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经营主体单一,缺乏活力,农村大部分人有钱也不存入信用社,因而大多数信用社吸纳存款少,几乎无盈利,有的甚至亏损,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属于维持性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经营网点少。受地域限制,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大多分布在集镇或县城,偏僻地方的农民获取金融服务困难,“普惠”难落到实处。农村金融信息不畅,农民贷款门槛高,获得贷款数额少首先是外部信息不畅。数字时代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需要大量数据支撑,但单位和部门之间彼此封锁信息,互设障碍,甚至互相掣肘。诸如近年出现的倒闭甩债、直接赖债、攀比欠债等缺失诚信的恶劣现象,这些重要信息,金融部门之间缺乏交流共享,急需对信息进行统筹互享,共同对付无赖。其次是内部信息不畅。即使处于同一业务范围,金融机构的数据也相互保密,壁垒森严,不能外泄。有些金融部门对现有内部信息,即便掌握了其利用率也不高,导致交易信息零碎、分散,难以整合。由于农民居住分散,所需贷款用途千差万别,金融部门无法全面掌握农户的信用和家庭经济情况,便对其贷款用途设置了过高的门槛和严苛的抵押条件。凡此种种原因,使得相关金融机构给农户的贷款数额少之又少,很难满足农民所需资金。这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村金融机构追求盈利,不利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一是“三农”难、“三农”弱。因为传统的生产模式使得农民收入低,不稳定,且受自然环境和气候变化影响,农业生产承受很大风险,很难获得稳定收益。而发展经济型农业周期长,需投入大量资金,但资金短缺导致其举步维艰。二是农村金融机构获利较少,积极性不高。一些农业银行服务于农业部分的业务几乎常年亏损,不得不切割甚至舍弃这部分业务,以完成商业化转型。除农行之外,一些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较多的利润,也纷纷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民贷款难。近年来,有部分电商开始涉入农村金融,但贷给农民的贷款利息偏高,农民难以承受。企业追求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涉及“三农”,尤其是国家政策型金融机构对农民应尽力体现普惠性。数字金融存在一定的隐患。在获取便捷的数字金融服务的同时,金融欺诈行为也随之出现。不少骗子利用农民对高科技技术掌握偏低,防范意识薄弱、辨别能力不强等弱点,乘虚而入,通过网络渠道诈骗农民钱财。前些年,以高利息回报为诱饵的“理财”骗局,使农民仍心有余悸。此外,消费者信息泄露屡见不鲜,农民也深受其害。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民信贷问题的解困之道

政府引领,加强监督在农村推广实施数字普惠金融过程中,一是要注重发挥有为政府作用,牵头制定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明确政府的职能边界,把握好金融机构的商业行为与政府部门监管之间的度,做到政府既积极为农民争取利益,又不干预金融机构自负盈亏的商业运作。三是注意从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领。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初期,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实施路径的顶层设计,同时重视发挥相关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性,适时转换“主导”与“引领”的角色,尊重市场规律,以实现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稳定可持续发展。宣传教育,提高素养让农民进入金融市场,首要任务是向农民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强化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推动农村数字普惠快速落地。一是宣传要有针对性。宣传者要明白当下农村的现状,城镇化使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年轻人少,老年人多,留守的老人、妇女、儿童对数字技术认知操作能力有限,不会上网是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一大制约,要因地因人制宜,制定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的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措施。二是宣传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广泛开展农村数字金融和农民如何快速获得贷款的专题培训,让农民学会贷款操作流程。三是要开展诚实守信教育,促进社会信用意识提升,实现信用与金融信息产品良性互动。要让民众明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是自负盈亏的商业行为,是双方平等自愿的交易,要按市场规律办事,贷款到期要还本付息,切不可把“普惠”贷款误解为政府发放的扶贫福利。简化程序,方便信贷方便农民信贷,首先要找到有源之水——愿意借贷的金融机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里,只有农村信用社,实在是有点势单力薄。现在,互联网三巨头:百度、阿里、腾讯也开始发力金融,步入农村,推出“旺农贷”“千县万村”等计划。虽然这些电商巨头,对农村的“普惠”,大多还停留在口惠而实不至阶段,但若政府出面协调,整合资源,便能缓解农村只有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信用社)单打独斗局面。目前,应加快步伐,协调有政府背景的银行与民营企业对农村信贷的合作,在数据使用、风险评估、授信管理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破除信息壁垒。政府牵线搭桥,鼓励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实现线上线下携手,降低成本,提高农民的贷款获得率。其次,要尽力简化农民贷款程序,方便民众信贷。利用手机、移动互联网等数字化工具,提升普惠金融供给能力,让农民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银行窗口等,完成线上申请,大数据审核,力争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下,获得贷款的便捷服务。同时不搞一刀切,实行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合作,数字人民币与现金支付互补。总之,要在“方便”上下功夫,结束对农民客户调查、审批时间长、手续复杂烦琐的历史,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慢、贷款贵问题。再次,要确保数据安全可靠。金融机构在农村发放贷款,为提高效率,缩短放贷时间,一般都要依赖当地政府提供农户的数据信息。双方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数据来源,分类分层级明确所有权和应用范围,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责任,防止农户信息泄露。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不多,但其潜力无限。我们要勇于探索,为“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建设性方案,供决策者参考,更好地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姚倩.互联网金融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路径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7(14).

[2]张韶峰.数字普惠金融下的信贷风险控制系统构建[J].清华金融评论,2017(1).

[3]严鹏,杨林娟.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测度与影响因素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南方农村,2020(6).

[4]段胜英.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困境与路径分析[J].时代金融,2018(15).

[5]姜振水.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实现路径[J].农村金融研究,2017(4).

作者:吴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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